各位老师:
现接市教委通知,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拟定于11月中、下旬进行2015年下半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工作。验收具体要求如下:
一、验收范围
1.2012年度尚未结项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名单如下)
1)唐俊乔《当代竹笛演奏技法系列研究》
2)戴维一《多媒体环境下的声音艺术研究》
3)郭登杰《音乐作品在数字语境中的版权保护:美国经验》
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三年,对于不参加此次验收的2012年度项目,各校科研管理部门要进行排摸,将不参加原因报市教委科技发展中心(格式见附件)。
未参加此次验收的2012年度项目将列入2016年清理范围。
2.2013年度已完成的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包括重点项目、一般项目。(名单如下)
1)李景侠《国家非遗保护项目上海地区浦东派与崇明派琵琶艺术生态调查与对策研究》
2)陈牧声《传统昆曲艺术对中国当代音乐创作的影响》
3)李小诺《音乐认知与音乐实践》
4)孙宁宁《日本传统音乐传承机制研究——以“地歌”为例》
5)陈世哲《数字声音采样合成技术在民族民间音乐中的应用》
6)陈蓉《声势——音色、节奏与身体运动在音乐教学中的应用研究》
7)汝艺《当代二胡艺术发展境遇中“去民间化”与“留民间化”的辩证关系》
8)于亮《中国传统音乐美学思想中的情感美学研究》
9)徐瑶歆《当代音乐文化产业发展语境下的壮族原生态“坡芽歌书”音形义研究》
10)崔岚《莫扎特的表演艺术在器乐与声乐作品中的联系》
二、验收要求
1.按照《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有关规定,验收的主要内容是:项目申请书规定的各项研究内容以及申请书所明确的考核指标的完成情况;项目经费执行情况;项目所产生的论文、专著、专利、决策咨询报告、奖励等科研成果情况;项目实施情况等。
2.项目产生的科研成果的具体要求:主要项目成果第一署名人应为项目负责人。论文为正式发表、专著为正式出版、研究咨询报告需附实际应用单位的采纳证明。如论文已交杂志社待发或著作已交出版社待出,须提供杂志社或出版社的用稿证明或出版合同复印件。所有成果均须注明“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
三、验收材料的提交
1.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的填写
根据市教委要求,已对科研创新项目总结报告格式进行了修改,新版总结报告必须在“学科建设与科技管理信息平台”(http://219.228.12.64)上填写和打印,其它版本不予受理。平台开放日期为11月10日至11月15日。
2.验收需提交的材料(请于2015年11月16日前交至科研处)
(1)项目申请书复印件2份(A4纸,双面复印);
(2)项目总结报告6份(A4纸,双面打印);
(3)已标注“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资助”的项目成果(合订成册)原件1套;
附件:
附件-尚未结项且不参加此次验收的2012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情况说明表.docx
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