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废固定资产处置公告

发布者:冯朝华发布时间:2021-09-13浏览次数:393

根据《上海市市级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处置管理办法》相关规定,资产管理处拟对已审批通过的报废固定资产资产进行处置。具体待处置报废资产明细见附件,公告时间自即日起五日内,在公告期内,如对该批物资有意向回收的单位,可联系资产管理处。联系人:薛翔、盛杰,联系电话:64314039。

 

特此公告资产处置清单(乐器).xlsx资产处置清单(电器及其他).xls

 

 

资产管理处

2021年9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