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维平:宋教坊的形成、内容及与唐教坊的关系考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21-03-18浏览次数:2596

关于宋初教坊的形成、内容以及它与唐教坊的关系等问题在学术界没有展开过深入的研究。《宋史·乐志》载:“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也就是说宋初的教坊体制是遵循前代唐朝建立的,但其教坊四部乐的内容与唐教坊相距甚远。宋教坊四部乐带有宫廷仪式性内容,而唐教坊乐纯粹是俗乐。两者之间是一种什么关系呢?宋教坊接受了前朝教坊的什么内容?它与唐教坊是何种传承关系?以上内容是本文将要探讨的核心问题。

 
一、宋教坊的形成
 
《宋史》卷一四二《乐》一七载:
 教坊,自唐武德以来,置署在禁门内。开元后,其人浸多,凡祭祀、大朝会则用太常雅乐,岁时宴享则用教坊诸部乐。前代有宴乐、清乐、散乐,本隶大常,后稍归教坊,有立、坐二部。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 
以上史料说明,宋的教坊并不是宋代新创的,而是因循唐的旧制而建立的。唐的教坊初建于武德年间,玄宗开元后从宫廷的禁中移至蓬莱宫侧,设左右教坊专事俳优、杂技等,俗乐开始独立,由此与太常雅乐各自分担着不同的角色。如上文所及唐教坊专管宴飨诸乐,其中包括宴乐、清乐、散乐,还有立、坐二部伎等乐。教坊这一机构初设于唐代,玄宗朝得到了展开。但是,宋与前朝相衔接的是晚唐与五代,从历史发展脉络来看应该是衔接着北宋的晚唐、五代时期的教坊制度。那么,晚唐出现的仗内教坊与其又有什么关系?这里“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的“四部乐”的内容是什么?在体制上前后的关系十分重要。首先让我们来看看宋初教坊的内容。《宋史》卷一四二《乐》一七中继续说道: 
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其后平荆南,得乐工三十二人;平西川,得一百三十九人;平江南,得十六人;平太原,得十九人;余藩臣所贡者八十三人;又太宗藩邸有七十一人。由是,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 
从《宋史》本纪中获知,乾德元年(963)二月太祖平定荆南(今湖北的江陵、公安一带);乾德三年正月征服了西川;开宝八年(975)平定了江南;太平兴国四年(979)收复了太原。以上的文字说明宋初首先设置教坊,“其后平荆南……”也就是说教坊的制度及其内容是在逐步充实的过程中完成的。那么教坊是在宋初的何时建立的呢?对此宋代长篇编年史巨著《续资治通鉴长编》卷二中载: 
建隆二年……春正月丙申朔,御崇元殿受朝贺,上服笃冕,设宫悬、仗卫如仪,退,群臣诣皇太后宫门奉贺。上常服,御广德殿,群臣上寿,用教坊乐。
这里明确指出了在北宋建隆二年(961)群臣为皇帝祝寿时使用了教坊乐,由此可见在宋朝建立之时便已经设立了教坊这一机构,因而翌年便能在宫中得以隆重使用。也就是说教坊是随着宋朝的产生而建立的。教坊艺人是在收复、平定了各地之后,集其精华被编入其中(四方执艺之精者皆在籍中),是一个逐步完善的形成过程。那么,宋朝的教坊包含着什么内容呢?《宋史》载:
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
宋初的四部乐的内容从《宋史》卷一四二《乐志》一七中获得明确的记载有三部,即:
1. 法曲部,其曲二,一曰道调官《望瀛》,二曰小石调《献仙奇》。乐用琵琶、箜篌、五弦、筝、笙、觱篥、方响、拍板。
2. 龟兹部,其曲二,皆双调,一曰《宇宙清》,二《感皇恩》。乐用觱篥、笛、羯鼓、腰鼓、揩鼓、鸡楼鼓、鼗鼓、拍板。
3. 鼓笛部,乐用三色笛、杖鼓、拍板。
在上述《宋史》乐志的教坊条中仅记有以上三部,接着在该段落的稍后又出现了云韶部的记录,并详细地记载了云韶部所奏的乐曲、乐调及所使用的乐器。由此,有些学者认为云韶部为教坊的第四部。但是在该段《宋史·乐志》一七中的所叙述的条目是:诗乐、琴律、燕乐、教坊、云韶部、均容直、四夷乐。教坊与云韶部为并列叙述的内容,被列为同一内容似乎并不恰当,由此出现了争议。前三部已成定论,没有争论,而第四部认为是云韶部的有王易、岸边成雄、黎国韬;认为是大曲部有杨荫浏;而阴法鲁认为宋的四部乐是坐部、立部(鼓笛部)、龟兹部、法曲部(《唐宋大曲之来源》)。岸边成雄在其《唐代音乐的历史研究》中详细地论述了宋教坊四部乐,并认为它是直接来源于唐的太常四部乐。关于这一点似乎没有什么争论。关于宋教坊的第四部乐的争论存在诸多因素,限于篇幅在此不做讨论。以下首先对宋教坊中的“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即宋初遵循制定了前代唐教坊的哪些内容,四部乐与前代教坊的关系等问题展开讨论,寻找其接受的理由,以理清唐宋教坊的关系。
在此,首先追寻一下教坊的来源及唐、五代教坊的内容来把握“宋初循旧制”的实质。
教坊源出于初唐武德年间,是宫廷中初设的俗乐机构,由太常寺管辖。《新唐书》卷四十八《百官志》载:“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武后如意元年改曰云韶府,以中官为使。”此处“以中官为使”的“中官”指的是宦官,标明这一机构成立初期是由太常寺派遣的官员直接管理的。初期教坊的全名应为内教坊,而不是教坊。它是内教的坊,而不是内面的教坊。“内教”指的是女教,即古代女子所接受的教育,女性修身教养之意。因此内教坊中主要以女性乐人为主体,还包括一些男性散乐人。[1]而“坊”初出于隋,炀帝大业六年( 610)将魏、齐、周、陈的各路乐人子弟都云集于首都,在那里建立了乐工们居住和乐舞训练之地,称之为“坊”,他们受太常管辖。《隋书》卷一五《乐志》下载:
至六年(大业),帝乃大括魏、齐、周、陈乐人子弟,悉配太常,并于关中为坊置之,其数益多前代。
宫中乐人聚集排练、演出之地的“坊”被初唐所承袭,成为宫廷禁中女乐们的活动场所。唐内教坊的展开或者说内教坊的盛期是在一百年后的玄宗朝。开元二年(714)《新唐书·百官》三,太乐署的条记:
武德后置内教坊于禁中……开元二年又置内教坊于蓬莱宫侧,有音声博士、第一曹博士、第二曹博士。京都置左右教坊,掌俳优杂技,自是不隶太常,以中官为教坊使。
也就是说开元二年禁中的内教坊被移至蓬莱宫侧,同时在京都设置了左右教坊。教坊因其掌管俳优、杂技的俗乐,性格上与太常所管仪式性的雅乐不同,便与太常分离,独立出来。唐武德禁中的内教坊于开元二年被迁址于蓬莱宫侧外,京都又设置了左右教坊。这个左右教坊无疑也是以女性乐人为主体的内教的坊。《教坊记》中称她们为“右多善歌、左多工舞”,即左舞右歌的绝代佳人。但是它相对于蓬莱宫侧的内教坊可谓左右两个“外教坊”。外面的教坊与内教的坊将产生不同的含义。为了避免滋生歧义省去了内外两字,被直呼为教坊。因此,中唐以来教坊的称呼有教坊、内教或内教坊。[2]如果说武德的教坊为唐教坊的第一阶段的话,那么玄宗开元二年的内教坊独立于太常可以说是唐教坊的第二阶段,是唐教坊最为辉煌的全盛时期,将近一百年间占据了宫廷俗乐的核心地位。天宝末年安禄山之乱,长安、洛阳两京的宫苑蒙受巨大的打击,大批女性乐人因宫廷无法承受巨大的日常开支而释放回乡,[3]教坊、梨园机构走向衰竭。宪宗元和十四年(819)内教坊的左教坊(延政坊)与右教坊合署为仗内教坊,构成了晚唐教坊的第三时期,这一时期内教坊活动在史籍中有所记载,大量活跃于民间、酒肆等场所,宫廷的规模趋于衰弱。值得注意的是宪宗年间出现的仗内教坊。《旧唐书》卷一五《宪宗》下载:“(元和十四年)壬午,复置仗内教坊于延政里。”相同的内容,在《唐会要》卷三四《杂乐》的条载:“元和十四年春正月,诏徒仗内救坊于布政里。”“复置仗内教坊与徙仗内教坊”说明仗内教坊在此前已经出现过,于元和十四年再次(复制)建造或是从别处迁徙至延政里的。但是仗内教坊不单纯是“重置与迁来”,而是左右教坊的合署。《乐府杂录·熊罴部》条载:
开元中始别署左右教坊,上都在延政里。东都在明义里,以内官掌之。至元和中,只署一所,又于上都广化里、太平里,兼各署乐官院一所。
也就是说晚唐的元和中以来仗内教坊已经代替了中唐的左右内教坊,成为这一时期教坊的唯一机构。如果说以上是将唐代的内教坊发展脉络做了梳理,看到了其变迁的轨迹的话,它与宋代间还存在着半个多世纪的五代十国时期。前引《宋史·乐志》:“宋初循旧制,置教坊。”教坊的制度无疑出自唐代,而宋初所循的“旧制”是否为其前朝的五代?因此对五代的内教坊也必须有所了解。然而,在五代的半个多世纪里关于内教坊的记载十分稀少,难以全面把握其实质内容,仅从一些支离破碎的片段中得知一二。司马光的《资治通鉴》卷二七〇《后梁纪》五载:
贞明五年(919)。蜀主奢纵无度……三月,丙戌……仗内教坊使严旭强取士民女子内宫中,或得厚赂而免之,以是累迁至蓬州刺史。
上文叙述了前蜀的宫内荒淫奢纵,仗内教坊使严旭由于其不齿行为而被罢免。由此能从侧面获知唐末的仗内教坊得到了继承与延续。《新五代史》卷五五《崔棁》条载:
五年(940),高祖诏太常复文武二舞……然礼乐废久,而制作简缭,又继以龟兹部《霓裳法曲》,参乱雅音,其乐工舞郎,多教坊伶人、百工商贾、州县避役之人,又无老师良工教习。明年正旦,复奏于廷。
可见后晋高祖时期教坊仍然存在,内教坊的制度一直被延续着,在恢复太常雅乐文武二舞外,龟兹部又上演了《霓裳法曲》,可谓雅俗共演,教坊乐人大量出现。这一时期的教坊制度在《新五代史》卷三〇《史弘肇》条亦有所记载:
周太祖平李守贞,推功群巨……帝始听乐,赐教坊使等玉带、锦袍。
五代由于兵荒马乱,朝代更替频繁,宫廷中的仗内教坊、教坊虽然受到极大的破坏,但是教坊乐人、官员(教坊使)等这一时期仍然存在,这一制度还在沿用。
那么,“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凡四部”是遵循着玄宗朝及其延续的内教坊还是晚唐以来的仗内教坊制度?抑或已经发生了变迁的制度?盛唐的内教坊是高度融合了胡俗乐的产物,从其歌舞表演、散乐的内容乃至乐器的使用来看俗乐性格鲜明,由于其主事俳优、杂技之乐而不隶太常管辖。宋初的教坊遵循着前代的旧制而建,但是并非一个成熟、完整的机构,是渐变形成的。前引《宋史》卷一四二《乐》一七已经得知教坊是在建立后又重新充实的产物。乾德元年(963)二月平荆南;同三年正月征服西川(蜀);开宝八年(975)平定江南;太宗太平兴国四年(979)收复了北汉广域。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实际上是在其后平定了荆南等多地,广泛吸收了这些散佚的乐工而完成的。北宋的教坊尽管主要用于宴会、朝贺之礼[4],但与唐代不同,并不是一个独立机构,它归属于礼仪机构宣徽院管辖。《宋史》卷一四二《乐》一七教坊本隶宣徽院,有使、副使、判官、都色长、色长、高班、大小都知。天圣五年,以内侍二人为钤辖。
也就是说宋初教坊原本隶属宣徽院并配有使、副使、判官、都色长、色长、高班等大小官员。至天圣五年(1027),便以内侍钤辖二人执掌。宣徽院这一机构为唐玄宗后设置官署名。有南、北二院,以宦官充宣徽使与副使,无固定职掌。五代及北宋沿置。宣徽院在神宗九年(1076)被废除。[5]宋代的宣徽院掌管着内院诸司的郊祀、朝会、宴飨礼仪活动。《宋史》卷一六二《职官》二载:
宣徵南院使北院使掌总领内诸司及三班内侍之籍,郊祀、朝会、宴飧供帐之仪,应内外进奉,悉检视其名物。
神宗年间宣徽院被罢之后教坊便归属于太常寺。上述《宋史·乐志》教坊条:
官制行,以隶太常寺。同天节,宝慈、庆寿宫生辰,皇子、公主生,凡国之庆事,皆进歌乐词。
相同的内容在《文献通考》卷一四六《乐考》教坊条:
元丰官制行,以教坊隶太常寺。同天节,宝慈、庆寿官、生辰、皇子公主生,凡国之庆事皆进歌乐词。若行幸则钧容直奏乐以导从,其制与教坊同。熙宁九年教坊副使。
这一记载基本与《宋史》相同,也就是说这一时期执行其官制,熙宁九年罢宣徽院后太常便接管了教坊。
可见北宋的教坊与前代唐、五代教坊不同,它是由掌管礼仪机构的宣徽院管辖的,熙宁年间宣徽院被罢免,此后便直接由太常寺管理。这里比较清楚地看到宋的教坊在其建立之初就归属于礼仪机构宣徽院与太常寺,唐宋教坊尽管名称相同,但宋教坊并不如唐玄宗朝那样是一个独立的俗乐机构,用于贵族们的娱乐化享乐,它基本用于朝会与宫廷宴飨的礼仪。这里要指出的是晚唐出现的仗内教坊,这一机构一直沿用于宋前五代。
关于宪宗元和十四年出现的仗内教坊的历史记载比较少见,其内容、功用不很清楚。但是仗内教坊的含义是仗内的教坊,而不是仗的内教坊,完整的书写应该是仗内的内教坊。这里重复了的内字被省略了。“仗”有仪仗、仪式之意。《宋史》卷一四三《礼卫》一载:“太庙,在路北。以上旗皆在车驾前发仗内。”同书卷一四四《礼卫》二亦载:“尚书兵部供麾黄仗内法物:罕毕各一。”显然这里的仗内均为仪仗之意,用于仪式活动。唐以来散乐作为卤簿乐的一种也特署名为仗内散乐。《新唐书》卷四八《太乐署》条:
唐改太乐为乐正,有府三人,史六人,典事八人,掌固六人,文武二舞郎一百四十人,散乐三百八十二人,仗内散乐一千人,音声人一万二十七人。
既有散乐三百八十二人,还有仗内散乐一千人,显然这一千人的仗内散乐指的是用以仪仗或仪式之乐了。
“仗内”一词除了表述仪仗、仪式之意外,其仗内的“内”指的是宫中之内,即禁中之意。《通典》卷六六卤簿的条,对秦朝大驾、法驾卤簿仪式事宜的描述中有以下一段解释:
最后一乘悬豹尾,豹尾以前比省中。(小学汉官篇曰:“豹尾过后,罢屯解围。”胡广曰:“施之道路,故须过后屯围乃得解,皆所以戒不虞也。淮南子曰‘军正执豹皮,所以制正其众’也。”省中即今之仗内。)
这段括弧内的注解是对文中法驾上悬挂豹尾与“省中”做了比拟,就此解释“省中”即为今天的仗内之意。而省中即为禁中之意,这一用法在汉代就有。汉蔡邕《独断》:“禁中者,门户有禁,非侍御者不得入,故曰禁中。孝元皇后父大司马阳平侯名禁,当时避之,故曰省中。”这一含义、用法在历史上一直持续着。唐王维的诗《酬郭给事》:“禁里疏钟官舍晚,省中啼鸟吏人稀。”宋陆游《题阎郎中溧水东皋园亭》诗:“省中地禁清昼长,侍史深注薰茏香。”
也就是说仗内教坊的仗内不仅指仪仗性的含义,同时还应该是入住于宫廷的禁内的乐人,即指演奏仪式性音乐的教坊乐人。
由此可见晚唐、五代的仗内教坊具有仪式性内容,与北宋初期教坊属宣徽院、太常寺礼仪机构管辖有着密切的关系。“宋初循旧制,置教坊”尽管没有明确指的是什么“旧制”,但就其内容与性格来说,晚唐、五代的仗内教坊与宋初教坊有着更多的关联,从时间上来看也具有直接传承的条件。以下用表 1来表示其传承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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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宋初所循的前代教坊与盛唐玄宗朝的教坊无论从内容与制度上都相距甚远,同名而实不同。北宋所接受的教坊旧制应该就是晚唐、五代的仗内教坊内容。由于宋教坊受制于礼仪机构的宣徽院、太常寺管辖,它在宫廷中所扮演的角色也具有浓郁的仪式性特征。因此,教坊中“凡四部”的内容承受了唐的太常四部乐也是顺理成章、合情合理的事了。由此看来,宋朝接受了唐以来的俗乐机构——教坊,实际上其内容、性格与盛唐玄宗朝的内教坊的内容发生了变迁,而这一变迁并不是北宋初期突然产生的,而应该是在天宝末年安禄山之乱,宫苑受到巨大打击后逐步开始的,尤其是元和十四年左右教坊的两署合一,复置仗内教坊,教坊的功能开始发生变迁,逐渐向着仪式化方向转移,经过半个多世纪的五代十国,这一现象没有改变而被持续,教坊使、教坊伶人仍然存在,在宫内逐渐固化。无疑,这就是后来北宋所循旧制的教坊原形了。


(原载《音乐艺术》,2014年第2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