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关2016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的公告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6-03-11浏览次数:2825

各系(部)及全院教师: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业经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领导小组审议通过,即日起正式发布,课题申报工作同时开始。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课题类别

《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以下简称《课题指南》)指导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各类课题申报。2016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共设四类课题:重大课题、系列课题、一般课题、青年课题,面向全市公开招标,公平竞争,择优立项。

二、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

各类课题的申报条件和申请资格参见《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三五”规划2016年度课题指南》(见附件)。

三、申报要求和注意事项

 1.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采用网上填报方式,申报者须在我办网站http://www.sh-popss.gov.cn/课题申报管理系统中注册个人用户(已注册用户直接登陆系统即可),完成实名认证,补充(更新)个人资料,填写课题申报数据,将系统自动生成的课题申请书打印装订后,送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审核。申请书必须用A3纸双面打印,中缝装订,一式7份(2份原件和5份复印件)。

        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申请资格不符合《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

(2)选题不符合《课题指南》要求,不具有重要研究价值的;“课题论证”明显简单草率,填写内容有明显缺项的;无相关前期研究成果或前期研究成果与所申报课题无关的;申请书填写内容(包括申请人及课题组成员的基本情况、前期成果等)不实、弄虚作假,或相关成果存在署名等知识产权争议的。

(3)申请人承担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系列课题除外)在2016年4月10日前未获得结项批复的(以结项证书日期为准)。

(4)申请人主持的各类国家社科基金项目和市社科规划课题被撤项或终止处理尚在资格限制期内,或有其他信誉不良记录被通报批评的。

(5)未按照《申请书》规范填写纸质表格和打印装订的。

(6)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进行实名认证,或提交的证件信息与用户注册时不符的。

(7)未按照“课题申报管理系统”要求在线填写数据,或填报数据与报送的纸质《申请书》“数据表”内容不一致的。

2.课题申报从即日起至2016年4月10日,逾期不予受理。申请人务必于4月1日前提交实名认证信息,以便所在单位科研管理部门集中审核。

 

附件:

1.2016年度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课题申报公告.docx

       2.2016年度上海市社科规划课题指南.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