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25浏览次数:2640

各位老师:

现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关于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见附件),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已经启动。

“曙光计划”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和上海市教育发展基金会共同管理、共同实施,旨在通过科研项目扶持,着力打造一支业务能力强、科研水平高、有一定学术影响力的高校教师队伍。20多年来,“曙光计划”已经成为上海高校高水平人才培养计划中的品牌。为进一步做好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申报工作,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项目申请人须具备博士学位、副高级以上职称、40周岁以下(1975年1月1日以后出生)等条件,申请人应是学校重点培养的在编在岗青年教职工。

二、申报本年度“曙光计划”思想政治类项目人选应是学校在编在岗思想政治理论课专任教师

三、“曙光计划”中自然学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15万元,人文社科类项目每项资助额度为5万元。

请有意申报2015年度“曙光计划”项目的老师,于2015年12月2日前,将申请书(见附件)电子版发送至科研处邮箱:kycmusic@126.com,以用于校内遴选,待遴选完成后,将统一公布遴选结果。

 

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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曙光计划项目申请书.doc

 

科研处

2015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