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做好2008-2011年度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逾期未结处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11-02浏览次数:2085

各位老师:

接上海市教委通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从2008年起由上海市市级财政专项经费资助。根据《上海市教育委员会科研创新项目管理办法》,项目研究周期不超过三年。市教委每年组织两次集中结项验收评审,截止至2015年5月,2011年之前立项的项目中仍有34项尚未通过结项验收。

现市教委拟对两次以上(含两次)结项评审不通过的项目作“结项不通过,不予结项”处理,对长期拖延不结项的项目作撤项处理。

请各学校科研处、社科处认真核对尚未结项名单(具体名单另行通知),除两次以上(含两次)结项不通过的项目外,对其他确有新的科研成果产出的项目在11月份开展2015年下半年度项目验收工作时提出结项申请;对确有特殊情况(重大疾病、逝世、调离教育系统、长期出国等)导致研究计划难于完成的项目,详细说明原因并由学校提出项目终止申请。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或申请终止的项目将作撤项处理。

对“结项不通过,不予结项”、“项目终止”、“项目撤销”的项目,将进行网上公布,项目预留经费不再下拨,项目负责人在收到处理结果后3年内不得再申请市教委科研创新项目,同时将酌情减少学校下一年度申报限额。项目剩余经费退回学校科研管理部门,已使用经费由学校财务处和科研管理部门共同审核。

科研处

2015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