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申报通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3-03-27浏览次数:1999

根据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关于做好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十二五”规划2013年度课题申报工作的通知》(沪社办〔201353号),为了做好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即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专项课题的申报工作,现将有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凡本市教育工作者、教育科研工作者和有志于教育科学研究的其他人士,均可按有关规定申报项目。

二、申报上海市2013年度教育科学研究重点项目应结合国家与上海市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关注教育的基础性、全局性、战略性、前瞻性的理论和现实问题。基础研究力求具有原创性和开拓性;应用研究具有针对性和实效性;开发研究注重社会效益和使用价值。

三、申报工作具体要求为:

1.要加强对项目申报工作的组织和指导,根据《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版)对申请人的申报资格认真审核,严格把关。

申报人原则上应有主持过研究项目的基础,申报人当年限额申报一项。

申报人如果已经申报2013年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教育学(青年)专项课题,不得重复申报。申报人有在研的上海市哲学社会科学课题,本年度不得申报。

要严格审核选题的科学性和可行性、课题组的研究力量和必备条件,确保申报质量。

2.项目申报人要如实填报申报材料,并保证不存在知识产权争议。凡在申请中弄虚作假者,一经发现并查实后,取消三年申报资格。已获准立项,即作撤项处理,并通报批评。

四、申报程序

即日起至49日:申请人填写《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一式五份A4双面打印)材料送交图书馆楼619科研处。

410日至411日:学校评审,确定学校上报项目;

411日至414日:申请人登陆上海市教委项目管理系统进行网上申报(科研处另行通知)。

416日集中受理申报材料(科研处另行通知)。

 

 

  [点击浏览该文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申请书.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上海市教育科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修订).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