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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度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等申报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1-12-20浏览次数:4605

关于2011年度上海文艺创作精品、

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申报和评选的通知

 

各系、各部门:

为促进上海文艺创作的发展繁荣,根据《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奖励办法》,2011年度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的申报和评选工作将于201112月开始,请严格按照《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奖励办法》认真填写表格、准备材料,并于20111223(周五)前将材料送交院创委会顾邹(新办公楼402室院办)。

申报奖项的时间范围为201111日起20111231止上演、上映、播出、发表、展出以及在当年度获得有关奖项的各门类作品和个人。请各申报者填写《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申报表(舞台艺术)》,一式3份,并提供作品录像带或光碟3套。

申报电影、电视剧制品,文学类,美术、书法、摄影类作品,广播剧,少儿文艺作品等其他领域的申报者请登录东方网下载相应表格,网址为http://www.eastday.com

申报文艺家荣誉奖请填写《上海文艺家荣誉奖申报表》,一式3份,并提供相关资料。

所有申报作品和个人,凡本年度获得奖项的应同时报送获奖证书复印件;凡联合摄制、制作的作品,均需报送合作协议书和相关合同。

联系人:顾邹

联系电话:64313146

 

beat365英国官方网站创作委员会

20111219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1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和文艺家荣誉奖奖励办法.pdf]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2上海文艺创作精品、优品申报表(舞台艺术).doc]

[点击浏览该文件:附件3上海文艺家荣誉项目奖申报表.doc]